核心提示: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法规,设立了食品安全“违法红线”,充分体现民众重典治乱的要求。其中,有5条违法“高压线”食品生产经营者须谨记在心,不能触碰。 新食品安全法坚持刑事责任优先。对构成刑事责
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法规,设立了食品安全“违法红线”,充分体现民众重典治乱的要求。其中,有5条违法“高压线”食品生产经营者须谨记在心,不能触碰。
新食品安全法坚持刑事责任优先。对构成刑事责任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。
处罚力度加大。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终身禁入;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,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;被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。
大幅提高财产处罚数额。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至现在的5万元,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达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货值金额的30倍。
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。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、经营病死畜禽、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增设行政拘留处罚。
针对罚而不改的“累犯”,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法受到罚款、警告等行政处罚的,将面临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。
此外,非法提供场所也要负连带责任。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,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,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,并承担连带责任。